十三届全国政协第58次双周协商座谈会12月24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主持会议。他强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关系青少年健康成长和亿万家庭幸福,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厉行法治、标本兼治、社会共治,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迈向更高水平。
十三届全国政协第58次双周协商座谈会12月24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主持会议。【详情】
实践中,互联网企业发现侵害行为,如何合法报告涉及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还需要司法机关进一步明确指引。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体上已初步形成“一纲两目六保护”立体化保护体系,可以说是高度重视给力,社会关注给力,保护力度给力。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是国内外共同难题,应该得到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各方面高度重视。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从小培养未成年人遵纪守法观念和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学校是法治教育宣传的重要阵地。
这三种不同类型的未成年人行为性质不同,教育矫治措施不同,作为专门学校是否有资源、有能力采取相应的强制教育矫治措施,需要配套的法规予以明确。
司法社工的介入能够有效提高相关未成年人复学、复工率,减低罪错未成年人的再犯率。
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对家庭监护的监督引导,夯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细化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工作制度。
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担当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的更重责任,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助推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取得良好成效。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使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法治层面又前进了一大步。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如果发现有记录则坚决不予录用。这个制度可以有效地将危害孩子们的“大灰狼”拦在门外。
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调研发现,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方面,存在材料封存不到位,查询程序不严格,对是否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有争议等问题。
关于完善部门协作机制的建议,完全赞同。目前,全国已设有少年法庭2181个,完善了组织机构和专业力量。
关于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切实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的建议,民政部认领,这是我们的责任。
委员提出的尽快形成未成年人保护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细化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议,很有针对性。检察机关始终注重通过监督履职与相关部门良性互动,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下一步将开展深入调研,特别要明确专门学校建设,以及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的区别和侧重点,加快文件制定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