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推动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党中央作出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大决策,并鲜明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百年大党奋进新征程的深远考量。必须坚定不移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把推动高质量发展转化为工作实效,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辩证认识正确政绩观和高质量发展的关系
政绩就是为政之绩,即为政的成绩、功绩、实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问题。正确政绩观和高质量发展紧密相连、有机统一,正确的政绩观指导我们正确地改造主观世界,关系着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落实。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将其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进一步丰富了正确政绩观的时代内涵。
一是正确政绩观关系到高质量发展的落实成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反复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把这个要求一级一级落实下去,没有正确政绩观是做不到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正确政绩观是否树立和践行,直接关系着高质量发展的成效。必须正视还存在对高质量发展认识、观念、能力不到位的情况,紧紧抓住关键发展期,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把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等战略任务落实到位,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各种不确定性,在激烈国际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
二是高质量发展是衡量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标准。高质量发展是“十五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不是只对经济发达地区的要求,而是所有地区发展都必须贯彻的要求;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而是必须长期坚持的要求”。因此,必须以高质量发展成色检验政绩观底色。正确的政绩既体现在抓发展上,也体现在惠民生、保稳定上;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既体现在解决现实矛盾上,也体现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
三是正确政绩观和高质量发展内在统一于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作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唯一正确道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就是实现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高质量发展,就谈不上社会主义现代化。”正确政绩观要求领导干部从党的初心使命出发,统筹兼顾、系统谋划、整体推进,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心无旁骛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践。正确政绩观和高质量发展拥有共同的使命任务与奋斗方向,二者同向发力、相互赋能,共同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深刻理解什么样的发展才是符合正确政绩观的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反对贪大求洋、盲目蛮干;坚持出实招求实效,反对华而不实、数据造假;坚持打基础利长远,反对竭泽而渔、劳民伤财。”这深刻揭示了政绩的边界与底线。不发展、慢发展、不作为,是贻误事业、辜负人民的失职,绝非政绩;乱发展、蛮发展、透支式发展,是违背规律、损害长远的失责,更是负绩。新时代符合正确政绩观的发展,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契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发展,是坚持人民至上、因地制宜、统筹发展和安全、敬畏历史文化生态的科学发展。
一是人民至上的发展是符合正确政绩观的发展。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高质量发展是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发展。“好不好”的发展,是人民的新期待和新向往,是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在发展过程中,要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二是因地制宜的发展是符合正确政绩观的发展。因地制宜,是正确政绩观,是科学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因地制宜,本质是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发展,要围绕党中央赋予的战略定位和使命职责,落实国家规划,自觉在大局下行动,下好全国一盘棋,坚决杜绝违规招商引资、地方保护、本位主义等行为。要科学制定规划和加强规划衔接,坚决杜绝为了出政绩不顾条件什么都干、最后什么也干不成的情况,根据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有选择地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以差异化、特色化、内涵式的高质量发展,打造经得起实践与历史检验的地区发展实绩。
三是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是符合正确政绩观的发展。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抓经济促发展是政绩,抓稳定保平安同样也是政绩。符合正确政绩观的发展,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坚决破除重发展、轻安全的片面认知,坚决杜绝冒险发展、透支安全、带病运行的短视行为。要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先立后破,在聚力产业升级、项目建设、经济提质的同时,统筹推进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生态等风险隐患有序化解,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协同并进。
四是敬畏历史文化生态的发展是符合正确政绩观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正确政绩观,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发展不仅是接续传承的历史过程,更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实践过程。符合正确政绩观的发展,要坚守历史文脉根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杜绝大拆大建、盲目改造,注重保护城市肌理、乡村风貌,推动历史文化活化传承、永续利用。要坚守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发展中保护生态、在改善生态环境中发展生产力,统筹污染防治和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同步提升与良性互动。
引导发展始终符合正确政绩观、实现高质量发展
引导发展始终符合正确政绩观、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与问题导向相统一,从理论武装、决策机制、考核导向、监督体系等出发,构建全链条、常态化、制度化的引导发展的保障体系,规范履职行为、立牢实干标杆,持续纠治发展偏差、破除履职顽疾,引领发展实践,确保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见行见效。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正确政绩观思想根基。理论清醒方能政治坚定、政绩端正。要把强化理论武装、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聚魂作为纠治政绩偏差、校准发展方向的治本之策。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其精髓要义、价值取向与实践指向,掌握好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科学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坚决破除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唯GDP导向等错误思想,树立正确政绩观,自觉把个人履职融入发展大局,夯实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根基。
二是完善科学决策机制,规范高质量发展路径。科学决策机制是规范发展路径、防范“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关键制度支撑。按规律办事是科学决策的前提,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提高认识与运用规律的能力,并将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必须持续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以严密的制度闭环坚决遏制“拍脑袋”决策、盲目跟风发展、透支式建设等乱象。在重大规划编制、重点项目实施、重要产业布局中,必须坚持立足实际、深耕调研、充分论证,广泛吸纳专家智慧、基层经验与群众意见。要统筹兼顾当前与长远、效益与公平、发展与生态,以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务实推进,引领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树立正确工作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发挥好指挥棒作用,推动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形成正确工作导向。”考核评价直接引领发展风向、塑造政绩导向,是激发干部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的重要抓手。要持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在政绩考核中充分反映群众感受、体现群众评价,统筹经济发展、生态保护、民生实事考核。要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推行完善日常、分类、近距离考核机制,杜绝“一刀切”评价,精准匹配不同区域、不同岗位履职实际,鼓励干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建功立业,支持领导干部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与创造性开展工作相结合,确保最终效果符合党中央决策意图、政策初衷。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织密政绩偏差纠治防护网。监督是校准发展方向、严守正确履职的重要保障。加强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民主监督,同其他各类监督全面贯通,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实现对发展决策、项目推进、履职成效的常态化监督。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媒体警示与引导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深化政务公开,拓宽群众诉求反馈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整改发展短板、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权益保障、知情反馈、沟通协调机制,聚焦决策实施中的政绩观偏离等问题,提出针对性、可行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助力高质量发展。
(作者: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此文系全国政协办公厅2026年第二季度理论研讨会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