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推进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案由:技能人才评价是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先后通过推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职业资格等制度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评价。但通过调研了解,部分企业在技能人才评价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建议:一是逐步扩大自主开展职业技能评价企业的范围。各级人社部门统筹本地区技能人才数量和企业数量,推动自主开展职业技能评价的企业向民营企业拓展、向中小型企业拓展、向高新技术企业拓展。鼓励支持备案企业包括有影响力的民营企业申请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二是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评价中的作用。支持企业职工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可按规定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对企业层面组织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人社部门予以支持。按规定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三是加大对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评价的指导服务力度。各级人社部门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发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指导企业创新评价方式,对长期从事一线技术岗位的职工更加注重其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关键生产技术难题能力。指导推动企业将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接融合。四是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评价和社会组织评价的范围和权限。鼓励自主开展职业技能评价企业的职工优先在本企业、与所从事岗位(工种)高度关联的技能评价。支持非自主评价企业职工到本行业、本领域龙头企业进行职业技能认定。社会人员自主选择企业或社会组织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各级人社部门加大对社会组织开展评价的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