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建管用”水平
案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坚定不移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但我们在基层调研中发现,在高标准农田“建管用”环节中仍存在管护能力较弱、保护机制还须完善等问题。
建议: 一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加快制定完善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设立监督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业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有效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构建数字化监管系统,利用数字技术开发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提升高标准农田的监管效率。二是加大针对丘陵区域的财政支持指导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丘陵区域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鼓励指导地方创新投融资模式,通过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发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债券等方式,完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落实管护经费。三是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保护机制。加快高标准农田保护立法,为依法管理和推进农田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在永久基本农田中设置一定比例面积用于高标准农田农业生产道路建设,根据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面积,合理设置农业生产道路占用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