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领域法治保障
案由:我国科技创新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攻关,需要与时俱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实践中,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虽有司法保护创新举措,但在适应科技创新的新发展新变化方面缺乏前瞻性、协同性、周延性、精准性,在服务保障上稍显滞后。
建议:加强前瞻性研究,完善科技创新领域立法工作。从国家层面积极开展涉机器人有关法律理论研究和立法调研,加快推动建立一套符合人类价值观和道德准则的机器人伦理规范。加强协同合作,完善科技创新领域执法机制。建立部门、地方协同机制实施科技法律,明确法律贯彻落实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构建上下贯通、统一衔接的工作机制。建立地方党委、执法司法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全方位参与的新型高效沟通体系,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更好的支持和帮助。加强周延性服务,完善科技创新领域司法保障。持续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恶意诉讼惩罚力度,关注新技术催生的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加大对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和创新主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增加企业创新底气。营造精准性普法,完善科技创新领域守法氛围。相关执法司法部门应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市场主体和社会群体采取定制化普法宣传教育,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全民参与度,凝聚共识,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