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须强化“逝有所安”
案由:“逝有所安”是老有所养的自然延伸,殡葬已成为重要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殡葬服务供给离“逝有所安”还有较大距离。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亟需强化“逝有所安”等问题,真正做到改革取得人民理解和支持。
建议: 一是明确“逝有所安”的基本公共服务目标。明确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基础上,提出“逝有所安”的基本殡葬服务目标。二是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区分基本殡葬服务与非基本殡葬服务,制定基本殡葬服务目录和统一的标准,建立内容动态调整机制。三是多举措保障要素投入。制定统筹城乡的殡葬发展规划,保证平均一个县有一个基本的公益性殡葬服务机构。实行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政府定价。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将更多殡葬项目纳入财政和福彩公益金购买服务目录。规范殡葬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运行。四是创新服务供给形式。深化公立殡葬服务机构改革。对殡葬服务机构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公益性与营利性性质划分、审批流程、政策支持等标准。培育殡葬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五是依规依法加强监管。尽快修订《殡葬管理条例》,明确各方主体的权责,满足多样化服务需求。加强政府监管,更好发挥行业组织自律、基层群众自治和红白理事会协商议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