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
案由:近年来网购食品订单需求大幅增加,成为食品消费的重要增长点。目前网购食品销售准入门槛低、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以及有瑕疵、质价不符的食品混杂其中。然而,网络购物的虚拟性、隐蔽性给监管部门带来了监管难题,成为整个网络监管的薄弱地带,网购食品的交易安全已成为食品监管的新盲点。
建议:一是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立法,尽快将网络食品纳入法治轨道。国家对互联网食品经营活动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抑制无序的网络食品经营起到了一定的震慑和规范作用。但是,诸如微信、钉钉、微博、QQ等针对特定群体的新兴网络营销,应当强化立法工作,尽快纳入监管范围。建议尽快出台完善关于网络食品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将网络食品安全纳入法治轨道。二是探索构建全方位的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网络食品安全问题成因复杂,涉及面较多,需要从各层面进行制度设计,做好网络食品经营建档和维护机制,建立市场主体网络食品经营台账,全面推行索证索票制度,不断完善网络食品追溯信息链条,加强实名制管理,构建全方位的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三是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夯实各方主体责任。网络食品安全的维护需要政府、销售者、网络平台、行业组织以及消费者的共同努力,各方主体应当加强协同合作,加大网络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供给、收集与反馈力度,确保经营者、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的质量信息充足、专业、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