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积极释放人口质量红利
贺丹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近年来,我国正处于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的关键阶段,既需要面对人口数量和结构转变带来的新挑战,也需要把握产业转型和技术革新带来的新机遇。为积极适应人口发展新常态,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作出了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论断,提出了提高人口整体素质、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等重要决策部署,为我们客观认识我国人口发展的形势、趋势及其影响,系统理解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加快探索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发挥人力资源潜力、释放人口质量红利的政策路径,指明了新方向。
人口问题的本质是发展问题,生育水平变化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伴生现象。从世界范围看,全球生育水平整体表现出持续下行态势,低生育水平是多数发达国家的普遍现象。近年我国生育水平也在持续下降,需要采取系统、综合、全面的措施,积极遏制低生育态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要着力提高人口健康素质,充分释放人口质量红利。人口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人口素质方面,提升健康素质是提升人力资本总量、强化国家人才储备的基础性工程,关系到我国第二个百年计划的人力资本水平。因此,要立足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两个着力点,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实现更高水平的人口健康素质。加快健全人口健康服务体系的过程中,要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一是要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保障妇幼健康。深入实施母婴安全五项制度,综合防治出生缺陷,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加大托育服务供给和家庭科学育儿指导,不断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大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加大对青少年群体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三是把握机会窗口,做好推动健康老龄化的政策储备。未来十年是老龄化增速较快但老年人口结构相对较轻的时期,应把握窗口机遇,完成老龄化应对的政策和资源储备。以改善老年健康服务、提升老年人口素质、强化老年能力培训为前提,推动延迟退休政策与就业支持政策关联衔接。完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失能预防与长期照护并重的双重服务保障体系,稳定提升活力老人的规模和比例,提高老年人健康预期寿命。
我国人口发展战略要完成历史性转变,必须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探索建立生育保障基本制度,奠定未来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基础。一是树立积极社会保障理念,转变财政投入认知和绩效评价机制。应把生育保障作为对生产要素投资,发挥其逆周期调节功能,实现增加家庭收入、促进就业、扩大需求、推动国内大循环等“一石多鸟”的政策效果。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发长期国债,解决钱从哪儿来、往哪儿投的问题。逐步将托育服务和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建立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补贴制度、强化科学育儿指导和培训,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均等发展机会。三是加强基本制度建设,改善政策、制度、服务、文化环境,构建积极生育保障体系。针对影响生育的关键性因素,完善生育保险、婴幼儿照护、生殖健康服务等基本制度建设;着眼于家庭生命周期不同阶段需求,大力推进教育、住房、医疗体制改革,实施新型婚育文化工程,探索包容性生育政策,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稳定青年群体职业和家庭发展预期,切实减轻婚育负担,帮助更多家庭实现生育意愿。
总体而言,新时期我国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难度更大,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客观认识人口变化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从改善人口数量和质量的两方面出发完善全生命周期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健康服务体系,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但需要注意的是,人口变动有其自身规律,保持适度生育水平“等不得”但也“急不得”,各项政策效果的显现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财力可负担的范围内,需要聚焦人口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合理增加政策投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强化长期制度建设,着眼全局、统筹当前和长远、兼顾多重政策目标,循序渐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围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提升人口整体素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家庭和谐幸福等多重目标做好政策储备。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