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介绍情况及回应
商务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郭婷婷:
商务部高度重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结合委员发言,我代表商务部作回应交流。
一、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法规标准问题。商务部积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健全法规制度。指导督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落实《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回收拆卸的动力蓄电池交售给相关部门确定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并将有关信息录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系统。二是提升处置能力。目前,我国1065家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拥有新能源汽车拆解能力。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指导各地培育更多具备新能源汽车拆解能力的企业,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三是加强标准宣贯。近年来,积极推动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近期制定出台的《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技术要求》,将于2024年6月生效实施。该标准从安全防护、进场检测、贮存要求、拆解技术等方面,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拆解提出规范要求。下一步,商务部将加强标准宣贯,推动标准落实。
二、关于退役动力电池进口管控问题。根据有关规定,我国禁止废电池进口。下一步,商务部将配合有关部门深入研究旧动力电池进口可行性,继续完善进口管理政策。
三、关于持续提升我国新能源产业国际竞争力,参与新能源产业国际规则制定问题。商务部立足职责,坚决应对有关地区非贸易措施,推动新能源产业国际规则制定。一是积极应对反补贴调查,提出严正交涉,表明我方立场,扎实做好法律抗辩等工作。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探讨设立开放式项目库、鼓励地方建设合作示范园区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我国新能源产业国际竞争力和话语权。二是推动国际合作和相关规则制定,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与30多个国家共同发布《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国际经贸合作框架倡议》,将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投资开发等纳入其中。
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何洋: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资源的回收利用工作。对于委员的意见建议,回应如下:
一、关于加快构建新能源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预计2025年、2030年前后,第一批风电、光伏机组将分别迎来退役潮,“十四五”期间面临退役的陆上风电场约92万千瓦,“十五五”期间预计将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预计2030年前后,光伏组件累计待回收量达1780万千瓦,2035年后待回收总量将呈爆发式增长。加快构建风电、光伏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非常及时必要,对促进新能源行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关于做好风电光伏退役的政策协同。今年6月,国家能源局印发《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加强沟通,明确了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的循环利用和处置的有关要求。我们将从行业管理角度,继续完善风电、光伏退役有关规定,并做好与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固体废物处理等相关政策的衔接。
三、在新能源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压实企业责任。已出台的《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明确,发电企业应依法依规负责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的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处置。
四、推动退役风电光伏相关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今年9月,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定计划项目》,其中包括《风电场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适用范围涵盖风电机组改造的回收处理和循环利用等。
五、围绕风光大基地研究推动布局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目前,我局正在推进千万千瓦级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大基地中新能源项目规模体量大,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提前研究大基地风电光伏项目退役后的回收利用问题,做到未雨绸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