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显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爱国爱澳力量能力建设保驾护航
进一步提升爱国爱澳力量能力建设,需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三点建议:
一是研究完善国安立法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国安配套立法,将“拥护宪法、效忠国家”作为参选立法会议员的资格审核准则、完善参选资格全流程审查机制等法律化,构建和优化澳门各领域的安全体制机制,筑牢澳门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实屏障。
二是加强国家安全执法工作。特区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应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执法机构的内部管理和执行机制,强化危机防范处理和部门间的协作,确保“爱国者治澳”原则落地落实;特区政府应持续加强有关部门和公务人员与内地,特别是大湾区城市的联系合作,积极预防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三是全面加强普法工作。面向全体公务人员持续开展爱国爱澳培训,强化公务人员对“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一国两制”的正确把握和理解;将法制教育融入爱国爱澳教育各个环节,加强在民间普法宣传教育,提升澳门社会各界对国家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构建青年交流平台,拓展青年参政议政管道,推动澳门爱国爱澳教育进一步发展。(全国政协委员,澳门法律工作者联合会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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