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晓琴: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当前,我国托育服务处于起步阶段。从供给方看,以社会力量办的营利性机构为主,托育机构普遍面临前期投入多、运营成本高、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没有能力和意愿提供普惠服务。从需求方看,多数家庭倾向于选择公办机构和非营利性机构,而消费能力偏低又制约了家庭入托意愿的释放。供给和需求错配,导致“家庭入托难”与“机构收托不足”并存。建议:
一是加强各级财政保障力度。扩大中央预算投资规模,提高新建和改扩建托位的补助标准,鼓励各地加大配套力度,加快形成广泛覆盖的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能力。参照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和普惠性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政策,建立普惠托位运营补助机制。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和地区差异,财政投入向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倾斜。以困难群体为重点,探索建立托育服务家庭补助机制。
二是整合配置服务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社区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街道社区,以公建民营等方式为职工和居民提供便捷的普惠托育服务。顺应出生人口变动趋势,一体考虑托幼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
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将托育人才培训纳入“国培计划”。鼓励职业院校扩大托育专业招生规模,深化校企合作,建立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加大从业人员津补贴等方面投入,确保薪酬待遇保持在合理水平。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打通托育职业发展通道。
四是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加快托育服务专门性立法,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制度,完善相关管理规范,为实施综合监管提供法律依据。探索完善综合监管措施,建立应急管理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原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原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