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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界委员群策群力:为了“想生、能生、敢生”

2022-03-14 15:04:04 来源:人民政协报 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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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奚冬琪

    如今,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少子化正在成为我国人口发展的主要特征。为此,从“双独二孩”到“单独二孩”,从“全面二孩”到“全面三孩”,多年来,我国的生育政策几经调整。然而,政策逐渐开放,人口出生率却持续走低。“生不起、养不好”仍是抑制生育意愿的主要因素。如何才能让更多年轻人愿意生孩子?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妇联界委员就构建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问题,多方面、多角度积极献言献策,助力最大程度释放生育潜力。

    倡导适龄婚育观念,让年轻人“想生”

    说起生育问题,妇联界的委员最感同身受也最有发言权。大家以身说法,从自己身边的例子讲起。“我们家孩子30多岁了,有对象却不想结婚,更别说生孩子了。”“我女儿虽然结婚了,但是对生孩子一直犹豫,二孩三孩更是遥遥无期。”“我女儿说生孩子会变笨,坚决不生孩子。”……委员们普遍反映,现在年轻人无论是婚恋观还是生育观,都与以前有了很大不同,有些人甚至陷入了恐婚、忧婚、懒婚状态。而随着女性教育水平和经济地位的提高,个人价值观也从强调家庭传统责任观念,转向了强调个人自我实现和个人自由,进而带来推迟结婚、同居取代婚姻、离婚等情况的增加,以及推迟生育、非婚生育、减少生育等婚育行为的变化。

    “这是社会宽容度的表现,也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但同时我们也要重视这种情况,做好引导。”全国政协委员苏洵认为,面对新育龄主体,尤其是未婚未育人群,要重点加强国情教育和人口形势宣传,倡导适龄婚育的观念,激发内在生育驱动力。

    全国政协委员周玉梅提到,现在有一些年轻人确实存在“怕婚姻、怕责任”的心理。而造成这种心理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生孩之后需要面对的各种巨大养育压力。因此,想要更多年轻人响应国家生育政策,只靠给钱、发补贴远远不够,重要的是要给予育龄妇女多元选择,缓解她们的思想压力,这样才能让大家不再惧怕生育和养育孩子,从而想生、愿生。

    推动辅助生殖技术,让育龄夫妇“能生”

    除了存在思想上的负担,也有一些育龄夫妇面临想生却生不出的困境。全国政协委员赵瑞华介绍,我国育龄夫妇的不孕不育率已经达到了12%~18%,但由于不孕症诊治未纳入医保,使得一些患病的育龄夫妇不得不选择放弃。

    全国政协委员张英也提到,受到环境、遗传、社会生活方式改变等因素影响,我国不孕不育、反复流产、高危妊娠、出生缺陷等发生率居高不下。但同时,辅助生殖医疗服务技术不够健全,相关产品发展也明显滞后于发达国家,辅助生殖成功率不足国外的一半。促排卵药物、诊断试剂及胎盘胚胎的培养液等耗材91%依赖进口,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辅助生殖成本居高不下。因此,支持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及相关药械的专项攻关,已刻不容缓。张英还建议设立卵子保存库,推动适龄人群卵子保存服务,为因事业等原因暂时不想生育的女性在想生育时提供条件,以适应新时代女性需求。

    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生育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元化。全国政协委员张波就谈到了近年来颇受争议的代孕问题。“关于代孕目前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代孕是否合法?发现代孕后如何追责?单身女性生育权能否放开?”张波说,我国目前法律规定代孕不合法,但实际法律效力不高,缺乏约束力,相关罪名和刑事责任都不明确。张波认为,对代孕问题不应“一刀切”,不应忽视多元化的需求。她建议进一步明确商业代孕违法属性,设定无偿代孕的要素或条件,强化新生儿户籍管理和监督,加大对育龄女性生育普法宣教力度。

    推动优化生育政策实施,让职业女性“敢生”

    解决了想生、能生的问题,接下来就是让女性如何敢生二孩、三孩。委员们普遍认为,目前阻碍生育的最大障碍,在于女性事业发展和家庭幸福难以兼顾,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不配套、不衔接,只有加快推动各项优化生育政策措施实施,切实解决育龄女性后顾之忧,才能真正释放生育潜能。

    全国政协委员彭静一直对生育养育政策十分关注。作为两届政协委员,她在履职期间提交了近10份相关提案。今年,她提出以家庭规模为依据优化生育政策,在生育养育成本上积极探索新型分摊模式,在生育养育服务支持上探索多样化供给。全国政协委员柴靓也提出,应加强顶层设计,建立与生育支持政策相匹配的财政投入政策,合理制定中央与地方财政的支出责任分担方式,通过财政政策的有效支持为生育政策更好见效保驾护航。

    “很多女性不愿意生二孩、三孩,是因为当下社会环境对于育龄女性太不友好了。”在妇女生育后如何保障工作权利方面,全国政协委员陈中红建议提出,要推动建立政府与用人单位协同分担体系,保障女性合法就业权益,减轻生育对女性在就业、晋升等方面显性或隐形的歧视。全国政协委员黄西勤希望国家能对育龄女性多的企业出台减税降费政策,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以保障生育女性返工后正当利益,薪酬待遇不弱化不减少。

    张英和赵瑞华还不约而同地提到了推广居家和办公室结合的灵活办公模式,出台鼓励育龄女性灵活就业、居家就业政策措施,从而解决孕期和哺乳期、幼儿抚养期的工作困难和担忧,释放生育意愿。

    创造各阶段优越条件,让孩子得到“优育”

    从生得出到养得好,生育政策从来就不是单一问题,而是需要综合施治。在全国政协委员骆芃芃看来,现在大家关注的焦点都在生育养育负担上,但更应注重优生优育,不要把孩子养育问题简单化、经济化。孩子是未来的希望,尤其是对二孩、三孩的养育,国家要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给予全面关注。

    从孩子的出生来说,全国政协委员米荣从儿科医生的角度,建议持续做好新生儿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发挥医疗机构及全社会作用,深入进行科普,普及婚前婚检、孕前孕期检查以及新生儿筛查。

    出生后的护理阶段,全国政协委员陈文华提出,目前以“月子中心”为主要模式的母婴护理服务机构不仅数量少,而且因其从业人员良莠不齐、卫生环境不合格、价格虚高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母婴安全健康,也挫伤了社会生育意愿。建议加大母婴护理服务业建设和监管力度,逐步降低生育负担。

    在0~3岁婴幼儿阶段,全国政协委员刘筱敏提到,我国这一阶段幼儿的养育成本较高,质量却不高,迄今没有关于婴幼儿托幼服务发展的总体规划。建议建立我国婴幼儿托幼服务发展总体规划,持续加强0-3岁托育服务供给,构建宏观指导与精准施策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在发展托育机构数量的同时,提高托育机构质量监管,完善正规专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强托育人员培养、培训。

[责任编辑: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