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海:营造数字经济与时俱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报讯(记者 张原)“各地办案机关查冻扣企业账户资金虽然是正常办案手段,但办案机关有必要打破常规,深入了解涉案企业业务模式、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异地协作程序,包容审慎采取查冻扣等强制措施,尽量避免‘误伤’受牵连企业,防止因资金冻结导致企业经营困难甚至‘猝死’,为数字经济保驾护航。”谈到企业涉案,全国政协委员李文海在两会期间呼吁。
李文海作为天津市政协副主席、民建市委会主委,工作中接触到不少数字经济企业。他深入调研了解到,这些企业普遍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但随着数字经济业务模式不断创新,通常涉及多方主体,会出现已经做到尽职审查义务的情况下,因不知情受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或个人利用而受牵连。
针对这一问题,李文海表示:“应总结和把握数字经济发展及数字经济执法的新趋势和新规律,对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执法,以法治之‘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之‘稳’,营造数字经济与时俱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李文海看来,要进一步完善异地执法联动协作机制,优先由企业所在地办案机关主导查冻扣,对确需异地主导办理的,应严格按照公安部相关规定,落实与企业所在地办案机关协作程序。最大程度压缩解冻周期,缓解企业经营和企业家心理的双重负担。
李文海说,新产业新业态涉及大量企业和公民数据信息的存储、使用和保管,调取和提供数据信息时应明确以调查案件所涉及主体、时间、具体事项为限,明确合理的查询类别、范围。
他呼吁警企协作,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公安机关要向规模较大、符合技术标准的新产业新业态数字经济企业开放相应数据接口,支持企业数据与公安机关数据对接,做好风险前置研判,实现前置监管,并通过警企协作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大数据办案。